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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鋕銘觀點:特偵組存廢平議

近聞綠委提案廢除最高檢特偵組,理由略為與地檢組織疊床架屋、政治不中立、陷入政爭核心等等。觀察特偵組運作現狀,一些指控特偵組辦案違失的情節雖非無據,但要大動作廢除此組織,是否先了解其成立後運作脈絡再作定奪?

我國特偵組制度當初推動時,是沿自設於高檢署的查緝黑金行動中心而來。初設時即屢遭在野的藍營立委掣肘以黑機關為由,要刪其預算。而當該中心配合執政黨完成掃黑金之初步成果,開始偵辦更深入的政經特權犯罪時,反而遭到執政的綠營立委每年提議刪其預算,才有推動常制化的行動。

特偵組初設時,查黑中心成員多人參與,偵查能量強大,時因民進黨政府多員涉及貪腐而民怨沸騰,特偵組陸續偵辦了中藥商及牙醫公會行賄立委案,各牽涉立委3-40人。接著即是國務機要費、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洗錢、二次金改等環繞前總統陳水扁的案件,這些案件跨越第二次政黨輪替前後,此時偵查步驟逐步深入首都政經圈,元大馬家、中信辜家、國泰蔡家等金控多人涉案,官員層級甚至牽涉府院高層、調查局長,於是便開始有抗議檢察官治國、違反偵查不公開聲浪,甚至設局對承辦檢察官拍照詆譭的風波。

前總統陳水扁被起訴後,旋有監察院以糾正案罕見方式要求偵辦主力朱朝亮、吳文忠檢察官離開特偵組,當時陳聰明總長也順勢改組,原查黑中心成員幾全部撤離,而召募對於政權相對安全的檢察官。司法本來得以破解首都政經圈犯罪結構的機會,即在此政治操弄的煙硝中軋然而止。但陳總長退讓的動作並未換來政權善待,未及半年,當馬政權民調低落時,再度由監察院對陳總長出手,舊案重提其與扁案要角喝春酒,當總統府傳來不支持訊息後,陳總長只有黯然下台。



陳聰明辦扁案,卻被爆與扁案要角喝春酒而黯然下台。(資料照/中評社)

繼任黃世銘總長,以剛正聞名,但管束部屬苛嚴,以指揮檢察一體之權,對於各地檢署涉及政經社會矚目案件,大小事都管。又鑑於前特偵組的偵查作為報媒皆搶先報導的瑕疵,對於特偵檢察官嚴制出入有如舍監門禁,檢察官的辦案作為實受相當鉗制。

黃總長任內是有重大案績,如司法官集體貪瀆致司法院正副院長下台、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貪瀆案、國安密帳涉前總統李登輝等案等,但仍有質疑聲謂司法官集體貪瀆原牙齒美白貼片介紹為北檢案件,移轉特偵組總長原有猶豫;林益世案是緣於新聞週刊掀起的全民壓力,特偵組對待告發人似有不公;國安密帳則為薛維平檢察官由地檢帶上去之舊案等流言,而且到了執政第四、五年還多在查前朝官員貪污案,故質疑特偵組對當時政權7 net統一超商購物網貪瀆辦案不力。雖然如此,黃總長仍有司法官性格,在政權面前之地位,終究不及於迎合執行死刑政策而上台的法務部曾部長,此瑜亮情節終於導致監聽國會議長關說案,本來堂皇正當的偵查動作,因黃總長一時失查的疏失,使自己政治忠誠逾越了司法界線,成為政權的棋子而捲入九月政爭。其個人被起訴下台,檢察界則因政治不中立而重傷公信。



黃世銘為馬王九月政爭下台。(資料照/吳逸驊攝)

繼任之顏大和總長,於冤獄平反著力甚深,但面對勝負已定但搏鬥仍凶的政治殘局,於特偵業務似選擇了無事為上的消極策略,此或許出於無奈,但可惜錯失了在政治控制力鬆解的階段,重振特偵組公信的機會。

時人往往將我國最高檢特偵組與美國的特別檢察官相比擬,這其實是誤解。特偵組推動立法時,原是以相當於我國最高檢的韓國大檢察廳中央搜查部作為參考模式,而非美國的特別檢察官制度。美國的特別檢察官是針對特殊案件,特別是關於總統的犯罪案件而由國會特別立法選任的檢察官,屬於限時法,已於西元1999年廢止。韓國的檢察制度在各地方的檢察廳中都有特別搜查部,於大檢察廳中則設中央搜查部,主掌全國性的特殊重大案件的搜查。



顏大和接掌特偵組,對冤獄平反著力甚深,卻無力重振特偵組公信力。(資料照/吳逸驊攝)

我國的特偵組既沿自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而來,其本來職掌也是著重於跨地檢管轄的重大政治經濟或組織犯罪,是在國會立法時,當時在野但於國會居多數的國民黨立委主導下,限縮特偵組之職權於總統五院等政治首長,才有與美制特別檢察官混淆的外觀,不過仍保留概括條款,故其職權其實與查黑中心相差無幾。

若真要與國外的檢察官制度相比較,特偵組與美國的特別檢察官制度差異較大,而與聯邦檢察官的身份較相近。各地檢檢察官辦案有其轄區的限制,跨地區及具全國性,而又有政經社會敏感性的重大案件,由另一階層較高的檢察組織負責偵辦,此於許多國家都有常例。除上開韓國大檢察廳的中央搜查部外,美國、德國、法國等均有常設的聯邦或中央層級的檢察機關負責跨域或全國性特殊案件。日本之東京特搜部雖設於地檢,但其人事檢事總長也有參與決定,對於重大案件,則檢事總長也親自參與首腦會議,此時即形同中央組織。

國家在對抗規模龐大之犯罪組織,或位高權重的官宦巨賈犯罪時,自然要發展相對應的偵查機構。在犯罪偵防的生態區位中本有此需求,用什麼名義只看各國司法發展脈絡。至於認為特偵組孤立於最高檢又獨掌對高官的生殺大權,容易為政爭焦點,這也非必然的缺失。因為我國最高檢所集中的是待退檢察耆老,如果能像韓國的大檢察廳除中央搜查部外,也設置有刑事部、暴力犯罪部、麻藥暨組織犯罪搜查部、公安部等偵查部門,選任全國辦案菁英任職,就不會使特別偵查組在最高檢顯得那麼孤立。而各重要地檢也有設黑金組,只要特別偵組關於法院組織法第63-1條的職權沒有壟斷獨占,地檢檢察官也能對特偵組相補充或相制衡,政治風暴焦點就不會只集中在特偵組上。

另有質疑特偵組會捲入政治紛爭者。其實政經勢力平常就處於緊張抗衡中,一方受司法偵查,立即牽動勢力重組的混亂爭奪,所以偵查政經特權犯罪本來就是會迎向政爭衝突,若以此為缺憾,則彷佛鼓勵國家司法撤離對政經特權的偵查,大家都當太平官,這種態度對當檢察官的很好,對國家人民可一點也不好。特偵組之特殊性是其因檢察總長經總統提名、國會同意任命的公信高度,使其轄下的特偵組本應具政治抗壓性及中立性,得以勝任辦理全國性矚目的政經重大犯罪。因此此種特偵組織自來是政經特權眼中的芒刺,必欲除之而後快。

前民進黨政權在民國90年4月間,因各地檢特偵組陸續起訴、收押同黨縣市長,而為全國檢察長大調動,此後檢察官有寒蟬之驚四、五年,未曾偵辦中央重要商宦。查緝黑金行動中心則前有藍委後有綠委要撤其組織。國民黨政權在特偵組起訴前民進黨總統後,認為已利用完畢,即設法讓辦案主力的檢察官離職,並持續維持控制其偵查力道的壓力。但是偵查犯罪,其實是修復違法犯罪對國家社會的傷害,壓抑偵查組織,坐任重大政經犯罪的延續,雖然一時無事,但如同身體有病,卻抑制免疫系統的結果,此處不發病他處也會發。

前民進黨政權在檢察機關三、四年的鬆懈下,貪腐橫行,於民國95年起陸續暴發台開內線交易、SOGO禮卷案、國務機要費案等,引來紅衫軍運動,政權公信迅速崩潰終致轉手。而前國民黨政權壓抑檢察官權能的策略雖獲得成功,但缺乏司法監督的政經發展,卻造成社會階級對立,民眾抗議烽火遍起。最後因行政與司法的界線不分,總長向總統報告偵查中案件,釀成九月政爭,原本以為打擊關說穩操勝算的總統府,一夕之間成為人民寇仇,緊接洪仲丘白衫軍、三月學運,都是人民對政府不滿的總清算,曾經全面執政的前國民黨政權,遂瓦碎為國會無足輕重的在野黨。

這些反覆的教訓,都應當讓國人明白,台灣成熟的民主法治開放社會,已不可能靠行政威權控制司法來統治。檢察機關如同免疫系統,應該讓它健康地運行,不正常的壓抑,只會造成慢性病變,最後百瘡齊發而亡。開朝本應有新氣象,全面執政的政權更應當有雄心為國家安立可長可久的司法監督組織,以防政權腐化。新政府如果未能記取教訓,面對檢察機關只想拆除想像的地雷抵抗監督,那會讓人擔憂這個國人寄予厚望的政權是否爭氣?

最高檢特偵組儘管曾有辦案上的缺失,但它是一個組織,人事會流動變遷,內部管理方式也能調整,並不是一個固定的團體。如同人體免疫系統出了毛病,是應當治療而不是開刀整個拿除。政治人物如果質疑特偵組過去成員對民主政治的忠誠,與其動議廢除,不如責成顏總長改組特偵組,重新召募新銳,先清掃過去數年窒息的壓力下未能偵辦的貪腐積垢,看其表現結果,再作是否廢除特偵組之決定?

*作者為高雄地檢署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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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陳鋕銘觀點-特偵組存廢平議-230000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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